项目概况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大楼东侧围墙(施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ZB-2021046-2
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大楼东侧围墙(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719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19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谈判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谈判 保证金 (元) |
1 |
1-1 |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大楼东侧围墙(施工)项目 |
1项 |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97191 |
1800 |
备注:
1、供应商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50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授权分支机构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谈判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谈判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或拥有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或拥有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3、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提供2020年度的经审计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2)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需在响应文件中同时附以上两个网站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5、一个谈判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谈判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谈判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7、谈判供应商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8、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至 2021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方式:现场购买者,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XZB178@163.com)。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屏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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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1300 3101 0400 15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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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谈判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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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1170 1010 0100 0032 02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20号
联系方式:林智斌、0591-87099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联系方式:刘滢、0591-87278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滢
电 话: 0591-87278232
联系电话:0591-87278256、0591-87278232
电子邮箱:fxzb178@163.com
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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